根據(jù)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巴基斯坦科學基金會(PSF)的合作協(xié)議及后續(xù)達成的共識,2022年度雙方將共同資助中巴兩國科研人員在科學研究基礎上開展的合作交流與雙邊研討會項目。
一、 項目說明
(一)項目類型
包括合作交流、在華召開國際(地區(qū))學術會議(雙邊研討會)、出國(境)參加雙(多)邊學術會議(雙邊研討會)三類項目。
(二)資助領域和申請代碼
1. 計算機科學,包括物聯(lián)網(wǎng)、區(qū)塊鏈、生物特征識別、大數(shù)據(jù)、虛擬現(xiàn)實、增強現(xiàn)實、深度學習 (Computer Science: Internet of Things, Blockchain, Biometrics, Big Data, Virtual Reality, Augmented Reality, and Deep Learning)。
2. 信息和通信,包括5G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including 5G)。
3.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
4. 機械設計和制造,包括機器人、3D打印、無人機(Mechanical Design and Manufacturing, including Robotics, 3D printing, and Drones )。
5. 自動化,包括機器人、無人機(Automation, including Robotics and Drones)。
6. 宏觀管理與政策(Macro Governance and Policy)。
7. 氣候變化和減緩方案(Climate Change and Mitigation)。
8. 水、食物和生態(tài)系統(tǒng)安全(Water, Food and Ecosystem Security)。
申請代碼1須根據(jù)資助領域和研究內(nèi)容選擇對應的申請代碼,建議選擇至最后一級。
。ㄈ┵Y助強度
中方資助強度為不超過15萬元/項。
(四)資助規(guī)模
擬資助18項,其中合作交流項目15項左右,雙邊研討會3項左右。
(五)資助內(nèi)容
對于合作交流項目,NSFC資助中方研究人員訪巴的國際旅費和巴方研究人員訪華的住宿費、伙食費、城市間交通費等。PSF資助巴方研究人員訪華的國際旅費和中方研究人員訪巴的住宿費、伙食費、城市間交通費等。
對于在華召開的雙邊研討會,NSFC資助中方舉辦會議所需的會議費和中、巴雙方參會人員的住宿費、伙食費、城市間交通費等。PSF資助巴方參會人員的國際旅費。
對于在巴召開的雙邊研討會,NSFC資助中方參會人員的國際旅費。PSF資助巴方舉辦會議所需的會議費和中、巴雙方參會人員的住宿費、伙食費、城市間交通費等。
。╉椖繄(zhí)行期
合作交流項目執(zhí)行期為2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雙邊研討會項目執(zhí)行期為1周,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 申請人條件
根據(jù)《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qū))合作交流項目管理辦法》,申請本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ㄒ唬┲蟹缴暾埲隧毷2023年12月31日(含)以后結題的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研項目(合作交流項目除外)的項目負責人或主要參與者。合作交流應密切圍繞所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研究內(nèi)容。
在研項目的主要參與者作為中方申請人須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并經(jīng)在研項目負責人同意。
。ǘ┌头胶献髡邞螾SF對本國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ㄈ┲邪碗p方申請人需分別向NSFC和PSF提交項目申請。單方提交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ㄋ模└嗌暾埲藯l件的詳細說明請見《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 限項申請規(guī)定
(一) 本項目屬于國際(地區(qū))合作交流項目,不受《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shù)的限制規(guī)定”的限制。
(二) 不受“申請人同年只能申請1項同類型項目”規(guī)定的限制。
(三) 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的NSFC-PSF(中巴)合作交流與雙邊研討會項目,合計限1項。
(四) 《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于申請數(shù)量的其他限制。
四、 申報說明
(一) 申請人注意事項
1. 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的相關內(nèi)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2. 中方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wǎng)絡信息系統(tǒng)(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qū))合作交流項目申請書》。
申請合作交流項目具體步驟是:
。1)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tǒng),進入后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
。2)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申請項目所屬科學部選擇界面,點擊“申請普通科學部項目”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面;
。3)點擊“國際(地區(qū))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
。4)點擊“合作交流(組織間協(xié)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xié)議”界面;
。5)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PSF(中巴)”,然后按系統(tǒng)要求輸入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批準號,通過資格認證后即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面。
申請雙邊研討會項目具體步驟是:
。1)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tǒng),進入后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
(2)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申請項目所屬科學部選擇界面,點擊“申請普通科學部項目”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面;
。3)點擊“國際(地區(qū))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
。4)點擊“在華召開國際(地區(qū))學術會議(組織間協(xié)議項目)”或“出國(境)參加雙(多)邊學術會議(組織間協(xié)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xié)議”界面;
。5)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PSF(中巴)”,然后按系統(tǒng)要求輸入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批準號,通過資格認證后即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面。
3. 申請書填寫說明。中巴雙方申請書中的項目名稱(英文)、雙方依托單位(中英文)和雙方項目負責人(默認為“中方人信息”欄目和“境外合作人員”欄目的第一人)應嚴格一致。
申請合作交流項目,應在“項目執(zhí)行計劃”欄目,按照交流年度,詳細列出出訪及來訪人員姓名、出訪及來訪日期和擬開展的研究工作內(nèi)容。項目參與者須是所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參與人。
申請雙邊研討會項目,應列出會議日程安排和擬參會人員信息。中方參會人員應至少來自國內(nèi)3個不同的單位,且參會人員均為2023年12月31日(含)以后結題的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研項目(合作交流項目除外)的項目負責人或主要參與者。申請在巴基斯坦召開的雙邊學術研討會只要求中方組織者一人填寫中文申請書。
4. 預算編報要求。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內(nèi)容,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177號)》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要求,認真如實編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
5. 申請材料要求。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zhì)申請書。附件材料包括:
。1)雙方共同撰寫的英文申請書(英文申請書模板見附件1)。中、英文申請書的基本內(nèi)容須保持一致。
(2)申請合作交流項目須提交合作交流協(xié)議(協(xié)議模板見附件2)。中巴雙方申請人須就合作內(nèi)容、交流計劃及知識產(chǎn)權等問題達成一致,并簽署合作交流協(xié)議。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二) 依托單位注意事項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guī)性,申報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jīng)濟合理性進行審核。本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范圍,依托單位完成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的逐項確認后,應在規(guī)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材料。請通過ISIS科學基金網(wǎng)絡信息系統(tǒng)上傳本單位項目申請清單,無需提供紙質(zhì)版。
關于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提交等事宜,請參照《關于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執(zhí)行。
項目獲批準后,需將申請書的紙質(zhì)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版申請書嚴格保持一致。
(三) 項目申請接收
ISIS科學基金網(wǎng)絡信息系統(tǒng)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6月9日16時。巴方合作者須在PSF規(guī)定的截止時間前向PSF提交申請。
注: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請將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致電項目聯(lián)系人。
五、 擬批結果公布
2022年底將在NSFC門戶網(wǎng)站國際合作欄目中公布擬批準資助通知。
六、 項目聯(lián)系人
NSFC聯(lián)系人:唐克雙,張一唯
電 話:010-6232 8404,6232 7368
郵 箱: tangks@nsfc.gov.cn,zhangyw@nsfc.gov.cn
信息系統(tǒng)技術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 7474